
作者:时鹊更新时间:2025-06-29 02:49:52
预收《女配造谣她跟植物人大佬后》-庄芙瑶穿到十六年后的自己身上,还知道自己居然是小说里那种羞辱出身普通女主,让她离开自己儿子的恶毒婆婆。因为各种作妖,最后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了解到自己的结局后的庄芙瑶:这个恶毒婆婆她不当了!她身体里是二十二岁时的灵魂,正是喜欢吃喝玩乐的年纪,每天开开心心疯玩,跟原女主很快处成姐妹,也接受了许多新潮的思想观念。野了一段时间,她十六年前的老公现在的前夫哥出差回来了。如今的梁淮序位高权重,褪去了青涩,多了成熟男人的魅力,就是比起以前的他来说,不怎么爱笑了。-庄芙瑶是梁淮序曾经的挚爱,哪怕两人已经离婚,在梁淮序心里也始终有她的一席之地。但他没想到,二十二岁时还没跟他离婚的庄芙瑶会魂穿到这个世界来……妻子不光变得热情开朗起来,还在床事方面重新有了激情。上了年纪清心寡欲/但还是被轻易撩起欲望又觉得不应该这样/克己复礼/因为招架不住活力四射妻子的各种招数而略显自卑的梁淮序:?拥有二十二岁灵魂活泼俏皮性感女主vs位高权重死水变活水的老干部男主*甜甜的中年爱情,男主38岁核心梗写于2023.5.14,已存档。—————预收《女配造谣她跟植物人大佬后》林又涧穿成了一本小说里的豪门假千金,当真千金回来后,就会抢走她的一切包括未婚夫,然后把她赶走家门。为了避开被亲生父母嫁给恶霸换彩礼的结局,情急之下,林又涧造谣了她跟前未婚夫的大哥——“我跟谢琮是彼此的初恋,闹脾气才分了手,哪成想转头家里就给我安排了联姻,对方还是谢琮的二弟,我们都觉得这层身份挺尴尬的,就一直瞒着大家。”“你们记得他出事前去过阿烨的房子里吧?其实他不是来找阿烨,他是来找我。我们分手后,他一直放不下我,说只要我愿意他就能代替阿烨娶我。”“我没想到他会出这种意外,这辈子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一直陪在他身边照顾他……”她说的很真实,对谢琮的事情都了解,细节也能对得上。谢家:都说患难见真情,这孩子为了阿琮在守活寡,我们要对她好一点。没多久,豪门圈的人都知道林从涧是谢家护着的大少奶奶。-林又涧开始只想借谢琮的身份躲剧情,先入为主地以为谢琮是小说里那种高冷霸气的一家之主。她喜欢柔美漂亮的男生,恰好对这款没兴趣。但后来见到的谢琮,棕色的微卷发,皮肤暖白,浓密的睫毛垂下,像前世家里不让她养的那只缅因猫,带着一股淡淡的阴郁气质。————完全长在她xp上。瞧着在床上躺着的病美人,她心里软软的,当养了只缅因般精心照顾,每天都要蹭蹭他的脸颊和胸口吸猫,“宝宝你怎么那么可爱啊啊啊啊亲亲。”日子过的平淡又幸福,林又涧特别满意现在的生活,但她哪里知道,剧情会发生偏移,谢琮居然在不久后醒了过来!这个把他亲了个遍的女人是他只见过一面的前准弟媳,谢琮冷笑,“听说我一直放不下你?”-最开始的谢琮:这是哪个不想活的?后来的谢琮:她今天怎么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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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标准情人人前闷烧老古板x甜盐小话唠人后潮湿美人假正经年上x爱玩爱撩真纯情年下动心不承认丨撩过不负责丨口嫌体正直丨追妻火葬场5月4号入v掉万字文案1唐斯在酒吧喝的两眼发昏,差点从椅子上掉来的时候,被一双温柔手从身后拖住,她看不清女人的脸,但却看清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酒精作祟,绮念上头。她反手勾住女人的纤细的腰肢,倾身上前,薄唇烫过女人的耳廓陪我。2盛宁走的很干脆,也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她回去的半月后,某天因为程序bug,接了一份不应该被安排的坐诊。盛宁看清面前女人的一瞬,脑子里先冒出来从京北到安岛的距离4164公里。她这是找上门来了?唐斯想死是什么感觉?是你摔断了门牙,狼狈地顶着豁牙去医院,而给你补牙的医生是你一夜荒唐的对象。唐斯想自己今天肯定是出门没看黄历,才会这么倒霉张开。唐斯一愣。盛宁我说嘴。3唐斯发小劝她色字头上一把刀,她非但不信,竟还屡试不爽,唐斯窃喜。后来她堂而皇之地住进盛宁家,理所当然睡了盛宁的床。正当感情渐浓之际,唐斯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回了趟京北,盛宁就消失了?4直到某天深夜,唐斯睡不着下楼扔垃圾,在家门口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唐斯瞥她一眼,淡漠道早该扔了,何况还是过期的!盛宁低着头,跟随着唐斯的影子,小心翼翼又满目温柔过期但还没变质,你愿意听我解释吗?看着唐斯转身就走,盛宁做着最后的挣扎斯斯,离开那个‘家’我用了三十年,你会觉得晚吗?阅读指南1本文涉及两代人的故事,年代不同女性所面临的问题也不相同,历史具有局限性,请勿今剑斩古人。2主线依然是年轻一代,老一辈辅助推进作用。3两代女性的托举,成就新一代。4副cp均非双洁,都有前女友,雷的勿看。不喜勿杠,去留大家自行选择。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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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米花市变成小孩子需要分几步?第一步,穿过去。第二步,被GIN追杀。第三步,先回档个53次意思一下。三步都做完的南希羽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表示这柯学世界也太不科学了吧?得亏她有先见之明,提前给自己留了条后路。不说了,有困难找警察,她去找卧底先生给小号上个户口先。要说变小后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南希羽感觉也没啥太大区别。就是不用老被Gin抓去出任务后,她有更多的时间带直播间的观众们去遛大街。不过,她之前在酒厂的时候怎么不知道,这米花市的案子数量多得有点离谱吧!?小羽毛,我们今天去哪里吃瓜呀~开播时间到,波本不在家,牵上小哈罗,溜街破案去~某位卧底先生最近在家门口捡到了一个浑身湿漉漉,额头烧得滚烫,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女孩。不,应该说他捡到了一个祖宗。看着坐在人行道中央梨花带雨的控诉他‘抛妻弃女’的南希羽,他眨眨震惊的豆豆眼。果然是个祖宗。...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